很久以前,號單預測視頻號是微信業務升級的最佳機會。
但實際上,除了合法的火車票代售點外,其他加價販賣火車票行為,都屬於價格違法!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和鐵道部曾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查處代售代辦鐵路客票非法加價和倒賣鐵路客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對火車票銷售、代售服務價格進行了明確規定:一是服務費5元封頂。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在客票預訂、銷售環節加收任何費用,地方有關部門也不得批準收取各種費用。
二是代售車票過程中,加價或變相收費屬於價格違法。這些規定真的好嚴格,目的就是要限製加價收費,讓廣大乘客能夠買到“平價票”。可是,對照一下現在的搶票軟件,好像每一條它都違反了:代理銷售火車票得有資質,搶票軟件沒有;服務費不得超過5元,搶票軟件收費最高的都上百元了。
那麽,違反了上述規定,該受到怎樣處罰?根據《通知》,不具備代辦鐵路客票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為他人代辦鐵路客票並非法加價牟利的;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變相加價、從中漁利的,屬於倒賣鐵路客票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也規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則明確,高價、變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麵數額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倒賣車票情節嚴重”。
如果按照這個司法解釋,大多數搶票軟件涉及的票麵數額,遠遠超過5000元;獲利數額哪是2000元能打住的,有的一天就是上百萬元哪!不知把上述“量刑”標準甩出了幾百條街!代人搶票收費,與代人掛號收費性質一樣然而,如今搶票軟件收費愈演愈烈,到現在卻沒聽說哪家被處罰,更不要說被刑罰了!這讓廣大吃瓜群眾看得是一頭霧水:搶票軟件收費到底合不合法?不合法怎麽沒人管?收費也得有個標準吧,不能想收多少收多少呀!也有人覺得,現在都是市場經濟,搶票收費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管不著吧?說這話的估計有兩種人:一種是財大氣粗不在乎那倆錢;還有就是家裏有親戚在搶票公司上班。後麵的兩個都是新興起的,可以考慮嚐試一下,現在很多遊戲廠商會選擇這麽做,玩家們經常會在各類短視頻平台或有聲小說平台看到類似的廣告,可能是因為都是做娛樂內容的吧,相似用戶的覆蓋率非常高。
其他的比較知名的廣告,比如電視等等,這種傳統的廣而告之形式價格非常的貴,資金不到位的筆者不推薦。5、站點合作主要指流量大的網站,受眾潛在玩家多的,比如安裝網站,評估過後找到最適合手遊的一家談合作,讓他們上線想要推廣的遊戲。
6、線下場地推廣可以在愛玩遊戲的人比較多的地方,比如大學、年輕人多的廣場、商場等地方雇專人推廣遊戲,方法可以采取免費給水杯、漱口杯等小物品,吸引路過的人安裝遊戲。7、與店鋪合作這裏值得是線下與實體店鋪的合作,方法和場地推廣很像,不過需要和店鋪提前談好合作事宜,這種效果比線下場地推廣要更好一些,畢竟實體店鋪有一定的誘惑力,本身並不是用一些可有可無的小物件換取遊戲下載,而是用大多數人比較願意獲得的代金券等東西。
(作者:荷蘭包養)